經過一年半的等待,酒鬼酒蹊蹺的巨款離奇失蹤案件終于有了新的進展。
8月18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酒鬼酒公司億元資金被詐騙案,中國農業銀行杭州華豐路支行行長方振及壽滿江等6名被告人被起訴涉嫌合同詐騙罪。據記者了解,這是近些年來,多家白酒企業巨款失蹤案中,首例因巨款失蹤報案而得到正式開庭的案件。值得琢磨的是,巨額的資金犯罪嫌疑人到底是如何悄無聲息的將其據為己有?多家酒企頻頻上演巨款蹤案根本原因是什么?
酒企存款與銀行內鬼
酒企行業國內首例巨額賬款蹊蹺失蹤案正式落槌,一再陷入巨款銀行失蹤案的多家酒企終于有一件案件進入了司法程序。
據記者了解,酒鬼酒巨額賬款失蹤案進入公眾的視野是2014年年初的一則公告。據酒鬼酒相關的公告稱,2013年11月29日,公司子公司酒鬼酒供銷有限責任公司在中國農行杭州分行華豐路支行開立戶名為“酒鬼酒供銷有限責任公司”的活期結算賬戶,先后共存入1億元存款。
然而沒想到的是,一個月以后,公司方通過賬戶變動情況了解到,公司存入的1億元資金“不翼而飛”,賬戶余額僅剩1176.03元。
根據具體的交易細節顯示,犯罪嫌疑人是采取“零存整取”盜取億元資金。具體細節是,2013年12月10日和11日,一名犯罪嫌疑人先后向賬戶里存現200元、300元,不久后轉取了供銷公司的3500萬元存款。同年12月12日,該嫌疑人又向該賬戶存現500元,同時又通過同一柜臺轉取了3500萬元存款。第二天即13日,同一嫌疑人又將供銷公司的3000萬元存款匯出。
8月18日,據湘西自治州人民檢察院指控,2013年11月至2014年1月,被告人壽滿江、羅光、陳沛銘、唐紅星、郭賢斌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與銀行工作人員勾結,利用購酒存款貼息為誘餌,騙取酒鬼酒供銷有限責任公司信任,然后采取盜蓋印章手段,將酒鬼酒供銷有限責任公司1億元存款非法轉出并占有。
據該指控顯示,被告人方振身為中國農業銀行杭州華豐路支行行長,明知壽滿江、羅光等人使用不法手段騙取客戶存款,為獲取個人利益,積極出謀劃策,利用自己職權提供幫助。
而在8月18、19、20日三天的審理中,6名嫌疑人均否認犯有檢方指控的合同詐騙罪,并稱該運作是酒鬼酒公司以“購酒+借款+貼息”模式進行的資金生意,此前還先將“回報”打入酒鬼酒公司指定賬戶,先后三次共計1940萬元,資金收益高達近20%,且該模式雙方已合作多次。
8月20日當天,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并未當庭宣判。8月21日,記者就“購酒+借款+貼息”模式的“非陽光”資金運作事件致電酒鬼酒證券部,不過直到截稿時,仍沒有收到該證券部的回復。同時,記者也多次致電公司董秘張儒平,不過截至發稿時,電話仍無人接聽。
有業內人士對記者直言,在沒有公司正規手續的情況下,別說屢次的大額轉賬,就是幾萬元的小額取款,都要經過出納開票、會計審核、分管復核、主管審批等至少4個環節,其中還需要支票、財務專用章、法定代表人章和財務經辦人員印章齊全,銀行后臺人員也會進行比對。
該業內人士表示,此次存款被盜很有可能是“內鬼”所為。除了時任中國農行杭州華豐路支行行長方振利用職權提供幫助,也不排除有酒業經銷商,甚至酒鬼酒公司內部人員里應外合。
借銀行賣酒潛規則
其實,發生巨額銀行存款離奇失蹤的事情并非酒鬼酒一家,瀘州老窖在去年也發生多次,并且相同的都是異地銀行開戶蹊蹺被盜。
公開資料顯示,在2014年,瀘州老窖就出現兩次類似的巨額賬款不翼而飛的蹊蹺事情,這兩次出現在2014年10月左右,出現異常的分別是中國農業銀行長沙迎新支行的1.5億元存款和中國工商銀行[-3.96% 資金 研報]南陽中州支行兩筆賬款。
今年1月,沒想到,這樣的事情又再度發生。今年1月10日,瀘州老窖公告稱,公司在工行中州支行1.5億元存款到期,但該行以存款被公安機關凍結為由拒不支付。
到底是什么原因導致多家酒企均遭遇異地存款屢次丟失的事情?
一位諳熟酒企銷售運作的業內資深人士對記者分析說,這都是近兩年酒業整體下滑,多家酒企開始與經銷商以及所在區域的銀行合作,通過貸款的方式銷售酒以提升業績,因此,酒企、代理商、銀行三方在簽訂合同時均是互為制約,最后在三方的互相扯皮之下,成了一本糊涂賬。
“這種銷售模式在業內已經屢見不鮮,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銀行想拉酒企大額的存款,就需要幫酒廠銷酒,這在白酒行業幾乎是一個公開的潛規則。”一位白酒上市公司的高管表示,過去黃金十年,白酒企業與銀行一直默契地“自成一家”,銀行一方面消費大量白酒,另一方面利用手中獨有的大客戶資源為酒企銷售白酒。
采訪過程中,多位酒企的不愿具名的高管也承認白酒企業利用存款和銀行合作,參與銀行的理財、投資等,雙方分享高額利息。至此,多家企業為何選擇外地銀行開設戶頭的緣由也十分明顯。
對此,有長期關注該案的業內人士直言,雖然法院目前沒有宣判,但隨著案件的進一步審理,酒企未來對在外地增開賬戶和財務制度的管理或將更加規范。